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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2.08.28(三) 新北市政府農業局 來函 照登

 

地址:22001 新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2樓承辦人: 劉彥妤

 

電話:02-2960-3456分機:3135 傳真: 02-2272-4684 電子信箱: AF2357@ms.tpc.gov.tw

 

受文者: 黃慶國 先生  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2年8月23日 發文字號:北農山字第1022516708號

 

主旨:先生等涉嫌未經許可擅自使用山坡地 請立即停止一切非法開發 使用行為本府並訂於102年8月28日下午3十30分辦理現場勘查 屆時 請到場說明 請查照

 

說明:

 

一. 先生涉嫌在本市深坑區土庫段賴仲坑小段249地號等1筆地號山坡地 未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 即在該地設置道路等  擅自使用山坡地 涉嫌違反有關規定

 

二. 會勘時 請先生攜帶身分證及有關文件( 如核准開發之文件 相關土地所有權人之同意書 契(租)約書  分管證明 土地遭他人濫墾之報案證明等) 憑辦

 

三. 副本抄送新北勢深坑區公所 是日 請派員協助領勘

 

四. 副本抄送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 是日 請派員協助指界 並攜帶地籍圖及土地登記謄本各一份供參

 

五. 副本抄送相關單位 是否違反貴管法令 務請本權責派員會勘 認定

 

正本: 黃慶國先生

 

副本:新北市深坑區公所 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

 

        新北市政府農業局林務科 新北市政府農業局山坡地保育科  局長 廖榮清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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