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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養雞產業簡介台灣土雞策略聯盟
一、策略聯盟之意義
(一) 相關產業上、下游業者/公司
(二) 交換互補性資源
(三) 各自達成產品階段性策略目標
(四) 最後獲得長期的市場競爭優勢
以台灣土雞產業為例:
(一) 相關產業上、下游業者/公司:上游指飼養戶,下游指飼料/屠宰場。
(二) 交換互補性資源:飼養戶之資源為全年無休、自有現成土地雞舍、飼養戶勤儉勞力、不必退休金、不罷工。飼料/屠宰場有飼料、雛雞、獸醫、運輸、屠宰、通路、資金、規劃、財會,兩造資源互補。
(三) 各自達成產品階段性策略目標:飼養戶階段性策略目標為穩定銷售,飼料/屠宰場階段性策略目標為產品生鮮安全、貨源固定。
(四) 最後獲得長期的市場競爭優勢:飼養戶希望永續經營,飼料/屠宰場追求產品成本降低及穩定之市場佔有率。

二、肉雞產業策略聯盟之成效,可為台灣土雞產業推動策略聯盟之參考:
  肉雞產業策略聯盟歷經十餘年之推動,飼料廠、電宰廠與養雞戶採取契約養殖,目前約達白肉雞總隻數之85%,肉雞生產趨於穩定。十餘年來,業界達成之共識--提高生產效率,降低成本理念及創造農業、企業均勢發展大環境之目標一直未變,以致於肉雞產業推動策略聯盟的結果,不管在質與量上都有良好成效,近十年來在育成率(+1.46%)、飼養規模(+28.01%)及生產指數(+7.55%)都有進展,發揮相乘效果(101.46%×128.01%×107.55%=139.69%亦即總體效率提高39.69%),對提升國際競爭力而言,助益極為正面。生產成本也自80年之每公斤33元降至目前之28元以下,產業已邁向現代化。


三、台灣土雞策略聯盟之推動需有精神指標及實施步驟:
  目前白肉雞產業策略聯盟程度雖已達八成以上,惟生產者仍恐淪為「養雞工」而提出分業、分責、分享之新構想,其主要精神及實施步驟為:
(一)精算出最低競爭總成本
(二)整合質優之上、下游業者結盟,訂訂契約計畫生產
(三)依毛雞產地價格及生產指數分配利潤
(四)自然淘汰不具競爭力者
(五)產業具競爭力永續經營。



  台灣土雞產業由企業體主導之策略聯盟已略具雛型,企業體以飼料廠出面整合之案例為多,而我們相信此種狀況會越來越普通,為求飼養農戶與企業體間之均勢發展,飼養農戶代表方面至少應掌握三個重點,方可在整個談判、交涉過程中站穩腳步:
(一)確實掌握產銷資訊
(二)不放棄毛雞產地行情報導之運作與權利
(三)推舉一組專人,研究、推動策略聯盟利潤分配合理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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