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TO組織架構與運作方式 暨農業相關協定簡介 農經系聽演講 上課報告
演講者:農委會國際處 林家榮
演講時間:104年10月5日
演講地點:農業綜合館一樓農經研討室
今天演講內容:
壹、WTO沿革
貳、WTO架構與原則
參、WTO農業相關協定
二戰後 有人提出為何一戰結束不久就又發生二戰 究其原因 大致有二:
一是:金融混亂錢幣亂印
二是:經濟問題 吃飯問題 糧食問題
因此
1945年12月 成立IMF國際貨幣基金會
1944年7月 成立世界銀行
可是美國在成立ITO國際貿易組織這件是因為無法通過國會簽署而放棄
轉而於1948年1月成立過渡機構GATT 關稅貿易總協定 不需美國國會批准
直到1995年1月正式轉為WTO 世界貿易
壹、GATT有四大目標:
1.削減關稅及非 關稅貿易障礙 以達到貿易自由化
2.最惠國待遇及 對區域經濟整 合與開發中國 家提供彈性
3.增進貿易規則 透明度
4.協商與仲裁 解決貿易爭端
GATT主要以回合談判為主 前後共八回談判 前五回合談判幾乎毫無進展
直到第八回合談判烏拉圭回合談判1986-1994取得重大進展 並決議成立WTO
貳、WTO架構與原則
WTO的基本理念與原則:
不歧視原則 -最惠國待遇 -國民待遇
鼓勵發展 與經濟改革
促進公平競爭
貿易自由化
貿易透明度 與可預期性
WTO的6大功能:
管理 各項協定
與其他 組織合作
技術訓練 與協助
解決 貿易爭端
監督會員 貿易政策
提供貿易 談判論壇
WTO的組織架構:以部長會議為最高權力機構
下設:總理事會 爭端解決機構 貿易政策檢討 機構 此三機構組成人員皆相同 臨時任務編成角社扮演不同而已
總理事會下設:總秘書處 貨品貿易委員會 智慧財產權 委員會 服務貿易委員會 委員會與工作小組 -貿易與環境 -貿易與發展 -區域貿易協定
WTO與GATT的不同 :
差異
GATT
地位 國際協定
成員 締約成員 contracting parties
管理協定 GATT 1947
承諾屬性 未經所有締約成員國會批准
貿易規範範圍 貨品貿易
爭端解決 未有明確程序與效力
其他 共識決
WTO
地位 國際組織法人
成員 會員 members
管理協定 GATT 1947/1994及其他協定
承諾屬性 經所有會員國內正式程序批准
貿易規範範圍 貨品、服務及智慧財產權貿易
爭端解決 爭端解決諒解書
其他 共識決與負面共識決
WTO與農業有關的原則:
消除數量限制 與農業例外
國民待遇
諮商
關稅減讓
最惠國 待遇
WTO與農業有關之協定:
與貿易有關之智 慧財產權協定
食品衛生安全 暨動植物防疫檢疫協定
原產地規則協定 補貼暨平衡稅協定 技術性貿易障礙協定 輸入許可程序協定 防衛措施協定
服務貿易總協定
反傾銷協定
WTO農業協定-重要條文與減讓表
市場進入 -關稅調降 -關稅配額 -限量進口 -特別防衛措施
境內支持 -削減AMS -微量比例 -藍色措施 -綠色措施
出口補貼 -削減補貼數量 -削減補貼金額
全世界只有四個WTO會員國是以關稅領域加入WTO會員國: 台澎金馬 香港 澳門 歐盟 四個會員國
補充資訊:http://www.cna.com.tw/news/firstnews/201510050403-1.aspx?from=lin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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